| 一、证书一经核发,不接收证书资料变更。 |
| 二、遗失补办:遗失职业资格证书者,由持证人本人提出书面申请,并携带以下资料到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制证室(地址:越秀区东华南路148号, 电话:83800035): |
| 1、身份证原件; |
| 2、申请人近期二寸白底证件照1张(一体化证书除外)。 |
| 一、证书一经核发,不接收证书资料变更。 |
| 二、遗失补办:遗失职业资格证书者,由持证人本人提出书面申请,并携带以下资料到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制证室(地址:越秀区东华南路148号, 电话:83800035): |
| 1、身份证原件; |
| 2、申请人近期二寸白底证件照1张(一体化证书除外)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