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引领“十一五”劳动保障事业新发展
 

    2006年11月15日,劳动保障部组织召开全国劳动保障系统贯彻《国务院批转劳动和社 会保障事业发展“十一五”规划纲要的通知》视频会议。劳动保障部所属单位、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劳动保障厅局的同志参加会议。会议的主要任务是,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,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,按照《国务院批转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“十一五”规划纲要的通知》(国发[2006]35号)的要求,落实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“十一五”规划纲要(以下简称规划纲要)对就业、社会保障、劳动关系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等工作的战略部署,全面推动规划纲要的组织实施。
    会议就贯彻落实规划纲要进行了全面动员和部署。劳动保障部田成平部长强调,要充分认识落实规划纲要的重要意义,增强做好劳动保障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。国务院批转劳动保障事业发展“十一五”规划纲要,在劳动保障工作历史上是第一次,这是党中央、国务院对劳动保障工作做出的又一重大战略决策,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。同时,田成平指出规划纲要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入关键时期的重要规划、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规划、是促进劳动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规划。规划纲要的发布实施,标志着我国劳动保障事业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,对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、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。
    田成平指出,要冷静分析“十一五”时期劳动保障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,既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,也面临着来自人口老龄化、城镇化和就业形式多样化的严峻挑战,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用改革的思路、改革的办法解决发展中的问题,不断创新工作机制,消除影响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制度性障碍,实现劳动保障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。
    田成平要求,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,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最关心、最直接、最现实的根本利益,从“十一五”时期劳动保障事业面临的形势出发,进一步明确“十一五”时期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目标任务,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急迫问题向进一步完善制度、协调推进和建立长效机制转变,从主要面向城市和企业职工向城乡全体劳动者转变,从初步构建社会保障制度框架向健全、完善、充实社会保障体系转变,逐步实现就业比较充分,收入分配比较合理,劳动关系基本和谐稳定,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完善,管理服务规范高效的规划目标。
    会议强调,规划落实是一项系统工程,要加强统筹协调,切实抓紧抓好规划纲要的组织实施,做到制度、政策、措施相协调,任务、人员、机构、资金相配套,定量定性目标相结合,建立规划制定、评估检查、跟踪分析、规划协调、合理修订的规划实施机制。要加强规划实施的工作协调和信息沟通,形成上下联动、部门互动,加大政府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,抓紧推动重大工程项目的实施。同时,会议还提出要加大规划纲要的宣传力度,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,为实现劳动保障事业发展“十一五”规划的奋斗目标,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