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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市番禺区第十二届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

发布日期:2020-07-03

为全面做好番禺区第十二届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工作,制定本方案。

一、指导思想
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,深入实施“广东技工”、“粤菜师傅”、“南粤家政”工程,促进城乡劳动者技能就业、技能致富,全面提升就业创业水平,助推乡村振兴发展,大力弘扬工匠精神,培育及壮大技能精湛的人才,推动我区技能竞赛工作向规范化、制度化、国际化发展,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。

二、组织机构

(一)竞赛组织单位:

主办单位: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番禺区总工会、番禺区妇女联合会。

协办单位:番禺区卫生健康局、番禺区民政局、番禺区融媒体中心、广州市贸促珠宝产业服务中心、番禺区企业联合会、番禺区珠宝厂商会、番禺大罗塘珠宝首饰商会、番禺区家政服务女能人联谊会、番禺区饮食行业商会、广州南华工贸高级技工学校、番禺区各镇(街)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。

承办单位:番禺区就业训练中心、番禺区化妆协会(化妆师、美容师项目)。

竞赛官方网站:http://www.pyhome.com

(二)本届竞赛由主办、协办和承办单位共同组成竞赛组织委员会(简称组委会),负责区第十二届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工作。下设竞赛组委会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下属区就业训练中心,负责竞赛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。

三、竞赛项目

中式烹调师、中式面点师、育婴员、养老护理员、珠宝加工、化妆师、美容师,各竞赛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另文印发。

四、组织实施

按照全区统一部署,行业、企业、协会和职业院校结合自身实际组织职业技能竞赛活动,学习借鉴省、市职业技能大赛规则、技术标准和形式组织竞赛活动。

中式烹调师、中式面点师、育婴员、养老护理员、珠宝加工竞等赛项目由区就业训练中心承办,各镇街积极推送选手参赛;化妆师、美容师由区化妆协会承办,并自行组织选手参赛。

(一)计划部署。6月对竞赛工作进行统一部署,做好前期准备工作。

(二)业务培训。7月举办竞赛工作培训会议,讲解竞赛方案、实施流程、技术文件和竞赛工作要求。

(三)全面发动。8月初举行竞赛启动仪式,对竞赛工作进行总动员。同时,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动员企业职工、职业院校师生和有兴趣的城乡劳动者参与,形成全员参与的社会氛围。

(四)具体实施。各竞赛项目分别对接第一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广州市选拔赛,由报名选手按竞赛标准要求进行比赛,选拔优胜选手参加省、市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,并组织开展赛前训练。

(五)总结。12月完成各项竞赛活动,并结合我区各行业商会有关活动一并总结表彰。

五、保障措施

(一)加强领导。切实做好竞赛组织工作,加强竞赛的规范管理。严格按照《国家职业技能竞赛技术规程》和《广州市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实施指南》要求实施竞赛,制定技术文件,开展竞赛命题,确保竞赛活动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和竞赛成绩的客观真实。

(二)组织宣传。通过区融媒体中心进行广泛宣传,利用主办单位、行业协会、商会、镇(街)劳动服务中心等微信平台推送信息,切实做好比赛的新闻宣传报道工作,弘扬番禺工匠,创质量强区。

(三)激励政策

1.授予荣誉称号。对各项目竞赛前三名选手,授予“番禺工匠”称号,并颁发荣誉证书。符合条件者,可申报参评区“产业急需紧缺技能人才”。

2.颁发职业资格证书。对中式烹调师、中式面点师、育婴员项目竞赛成绩合格(理论、实操成绩均达60分以上,且符合相应鉴定级别申报条件)的选手,由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,可纳入入学和入户积分。

(1)对组队参赛,获得参赛项目总成绩前三名的单位,由区总工会授予“工人先锋号”称号,颁发证书和牌匾。

(2)对在竞赛活动中组织得力,成效显著的镇街、企业及行业协会,由主办单位分别颁发“优秀组织单位”和“优秀参赛单位”荣誉奖牌。

注:由区化妆协会承办的化妆师、美容师项目不纳入“组织奖”评选范围。

(四)经费筹集

竞赛经费由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共同承担。各竞赛主办、协办单位在充分利用现有人力、物力、场地、设备基础上,本着节约的原则,多渠道筹集竞赛经费,以保障各项竞赛活动的顺利进行。

六、联系方式

竞赛组委会办公室,联系人:林进保,电话:84814323,邮箱:pyexam@126.com,微信号:PYJYXL,番禺技能竞赛选手交流QQ群: 371942428。

训练中心场景
训练中心实训大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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